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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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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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风光水火储一
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电力工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平
稳有序发展。但同时电力系统综合效率不高、源网荷等环节协调不够、各类电源互补互济
不足等深层次矛盾日益凸显,亟待统筹优化。为提升能源清洁利用水平和电力系统运行效
率,更好指导送端电源基地规划开发和源网荷协调互动,积极探索“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
网荷储一体化”(以下统称“两个一体化”)实施路径,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开展“两个一体化”的重要意义
“两个一体化”是实现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 是提升能源电力发展质量和效
率的重要抓手,符合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方向,对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各类
能源互补协调能力,促进我国能源转型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
意义。
(一)符合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方向,有利于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增加以新能源为
主体的非化石能源开发消纳,是提升非化石能源占比的决定性力量。通过优先利用清洁能
源资源、充分发挥水电和煤电调节性能、适度配置储能设施、调动需求侧灵活响应积极性,
有利于发挥新能源资源富集地区优势,实现清洁电力大规模消纳,优化能源结构,破解资
源环境约束,促进能源领域与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符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有利于提升电力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提升供给
质量和效率、扩大有效供给、实现多能互补,是电力工业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明确传统
电源与新能源、基础电源与调峰电源、源网荷各环节的分工定位,有利于打破各个领域间
的壁垒,统筹各类资源的协调开发、科学配置,实现源网荷储统筹协调发展,提高清洁能
源利用率、提升电源开发综合效益。
(三)符合合作共享互利共赢理念,有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扩大电力资源优化配
置规模,是电力行业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通过新能源就地开发消纳,优化
电力资源配置结构、扩大电力资源配置规模,有利于促进边疆地区繁荣稳定,推进西部大
开发形成新格局,改善东部地 区环境质量,提升新能源电量消费比重,实现东西部地区共
同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
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以新时代电力“安全、
绿色、高效”发展目标为方向,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所需的多元化用电需要为目标,
将“两个一体化”作为电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积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促进电力
工业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安全第一,绿色优先。尊重电力系统发展客观规律,坚守安全底线,加强配套电网建
设,在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优先考虑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消纳,促进能
源转型和绿色发展。
保障消纳,合理配比。结合需求侧负荷特性、电源结构 和调节能力,客观评估并发挥
系统调节能力,因地制宜确定电源合理规模与配比,挖掘新能源消纳能力,加强送端“风光
水火储一体化”和受端“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的协调配合,确保开发规模与消纳能力匹配,
缓解弃电问题。
优先存量,优化增量。通过提高存量电源调节能力和清 洁能源比例、输电通道利用水
平、电力需求响应能力,重点提升存量电力设备利用效率;在资源条件较好、互补特性较
优、需求市场较大的送受端,合理优化增量规模、结构与布 局。
市场驱动,政策支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 破除市场壁垒,依靠科技进步、提
高效率、降低成本,不断提升竞争力。建立健全政策体系,加强引导扶持,试点先行, 逐
步推广。
三、“两个一体化”的范畴与内涵
(一)风光水火储一体化
“风光水火储一体化”侧重于电源基地开发,结合当地资源条件和能源特点,因地制宜
采取风能、太阳能、水能、煤炭等多能源品种发电互相补充,并适度增加一定比例储能,
统筹各类电源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积极探索“风光储一体化”,因地制宜开展“风光
水储一体化”,稳妥推进“风光火储一体化”。
强化电源侧灵活调节作用。挖掘一体化配套电源的调峰潜力,完善电力系统调峰、调
频等辅助服务市场机制。优化综合能源基地配套储能规模,充分发挥流域梯级水电站、具
有较强调节性能水电站、火电机组、储能设施的调峰能力,减轻送受端系统的调峰压力,
力争各类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在95%以上。
优化各类电源规模配比。优化送端配套电源(含储能)规模,结合送受端负荷特性,
合理确定送电曲线,提升通道利用效率。结合关键装备技术创新水平、送端资源特性、受
端清洁能源电力消纳能力,最大化利用清洁能源,稳步提升存量通道配套新能源比重,增
量基地输电通道配套新能源年输送电量比例不低于 40%,具体比例可在中长期送电协议中
加以明确。
确保电源基地送电可持续性。充分考虑送端地区中长期 自身用电需求,统筹综合能源
基地能源资源禀赋特点和生态环保约束,合理确定中长期可持续外送电力规模。对于煤电
开发,必须在确保未来15 年近区电力自足的前提下,明确近期可持续外送规模;对于可
再生能源开发,以充分利用、高效消纳为目标统筹优化近期开发外送规模与远期留存需 求,
超前谋划好电力接续。
(二)源网荷储一体化
“源网荷储一体化”侧重于围绕负荷需求开展,通过优化整合本地电源侧、电网侧、负
荷侧资源要素,以储能等先进技术和体制机制创新为支撑,以安全、绿色、高效为目标,
创新电力生产和消费模式,为构建源网荷高度融合的新一代电力系统探索发展路径,实现
源、网、荷、储的深度协同,主要包括“区域(省)级源网荷储一体化”“市(县)级源网荷
储一体化”“园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 等具体模式。
充分发挥负荷侧的调节能力。依托“云大物移智链”等技术,进一步加强电源侧、电网
侧、负荷侧、储能的多向互动, 通过一体化管理模式聚合分布式电源、充电站和储能等负
荷侧资源组成虚拟电厂,参与市场交易,为系统提供调节支撑能力。
实现就地就近、灵活坚强发展。增加本地电源支撑,提 升电源供电保障能力、调动负
荷响应能力,推进局部电力就地就近平衡,降低对大电网电力调节支撑需求;构建多层次
的电力安全风险防御体系,以坚强局部电网建设为抓手,提升重要负荷中心的应急保障能
力;降低一次能源转化、输送、分配、利用等各环节的损耗,提高电力基础设施的利用效
率。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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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电力工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但同时电力系统综合效率不高、源网荷等环节协调不够、各类电源互补互济不足等深层次矛盾日益凸显,亟待统筹优化。为提升能源清洁利用水平和电力系统运行效率,更好指导送端电源基地规划开发和源网荷协调互动,积极探索“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以下统称“两个一体化”)实施路径,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开展“两个一体化”的重要意义 “两个一体化”是实现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是提升能源电力发展质量和效率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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